好久之前的題目,今天突然想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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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天小明、小華、小英三個好朋友一塊去玩,
晚上他們三人在路旁的一間旅店住宿,
這家旅店一個晚上的價錢是三十元,
所以他們決定平分,一人出十個元,
後來老闆覺得他們是學生,應該算便宜點,
於是請夥計退伍元給他們,
但是夥計新生貪念,從五塊錢中取走了兩元,
只退還給他們三元!!
這一切聽來都很正常,可是問題出現了,
夥計退給他們三元等於他們一個人出九元,
那 9×3=27 再加上夥計拿走的兩元 27+2=29
奇怪…怎麼不見一塊錢呢?
直接把陷阱戳破的話,大部分的人都會忘記的是,服務生那兩塊錢是要分給三人的,不是分給兩個人的,因此:
(每個人交的錢 – 拿回的錢 – 服務生拿的錢 ) * 3 = 老闆拿的錢
( 10 - 1 – 2/3 ) * 3 = 25
這樣子就沒問題了